举报河南聚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

JYS43110040219612025-12-02 10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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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类型

其他

涉诉金额 318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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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对象

投诉对象 状态 传达对象

河南聚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

待传达
事件原由
本人于2023年3月24日,在河南聚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康泰路分公司健身房缴纳3600元购买一个月王昊楠教练的减脂塑形健身私教课,经过近1个月的训练,出了一些成效,王昊楠以恢复某些部位僵硬肌肉功能等,推荐聚美刘得志教练(经理)的康复课,在2023年3月29号缴费5900元购买了30节康复课,2023年4月9日王昊楠教练的1个月课程即将到期时,王昊楠教练通过这一个月训练情况又做了一年期课程计划,随后分两次(2023年4月9日缴费10000元,2023年4月21日缴费20000元),共计30000元,预交1年期王昊楠教练减脂塑形课费用。在2023年4月23号续交刘得志教练(经理)6000元康复课,2023年4月30日王昊楠以月底业绩差一点又续交3400元康复课,但在2023年6月底,王昊楠教练离职,后经与聚美健身房店长朱旭阳协商,达成试上聚美朱超然教练课程,承诺试课1个月,效果不好退款。经按约定9月20日试课结束后,身体指标BMI,体脂率,肌肉量,水分等等各项数值与8月20日开始试课时没有变化,效果甚微,与原王昊楠教练课程效果差别很大,并且多次与健身房沟通上课目的,与锻炼期间出现的问题,仍未改进上课内容。训练效果与初衷相违背。后找聚美店长朱旭阳要求退还剩余预付课程款,聚美店长朱旭阳却诸多借口,例如:上课心情不好导致效果不好等各种理由,拒不退款。后打12315投诉,12315最终以无执法权推给诉讼,诉讼前调解环节,聚美店长朱旭阳在调解中心表明一周给解决方案,实际一周内无人联系我解决,后转到诉讼,法院以证据不足,合同内没标明健身课程内容等不支持退款,诉讼结束。截止目前余10个月私教课需退费,康复课余34节未上需退费
处理流程
 联名投诉数量:0条 处理率: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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